香港商標註冊簡介
在香港,商標是根據《商標條例》和以往有關商譽案例的普通法所保護。由於"一國兩制",單純是中國國內的註冊商標是不受香港法律所保護,而單純是香港的註冊商標也不受內地法律所保護。有用於兩地的商標應在兩地都有註冊。
單獨利用香港的普通法來保護商標一般都是逼不得已的最後辦法。如要使用普通法來控告他人假冒,原告人必須先證明他多年來通過銷售和廣告在他的商標上樹立了足夠的商譽。未註冊的商標也在商標註冊處的紀錄冊留下空檔而令他人有機可乘,先行註冊,甚至惡意搶註。
商標搜索
如果要委託本公司全面地和專業地搜索,則每搜索1商標在1個國際分類。所需時間是2至5日。搜索報告是以書面作 出,內容包括確實在香港有無相同的註冊商標和在先申請,列出所搜索出的近似的商標,幷提供對近似商標是否構成"混淆相似"作出本所的專業書面意見。 如果客戶所要申請的商標有文字也有圖案,本所的搜索將無加費地包括那文字和圖案兩部份。
商標註冊時間和程式
申請香港註冊商標一般需要8至12個月的時間來完成。
當給客戶核對所有申請資料的同時,本所會發出收費單。 收到付款的 1 個星期內本所會作出申請,幷在接著的 2 星期內呈交書面申請報告給客戶。 受理通知會隨同申請報告一起附上。 此外,客戶在收到申請報告時已經可通過香港政府知識産權署的免費商標搜索網頁獨立地核實本所已提出的申請。
註冊後,第一個有效期爲10年。期滿時可付更新費無限次地繼續更新,每次10年。
申請註冊商標客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申請人可自行申請註冊香港商標。如委託他人代辦申請手續,需提供以下資料及檔:
1、申請人姓名及地址
2、申請人身份證明檔(如屬個人申請,需提供身份證或者護照;如屬公司申請,則需提供公司註冊證明書)
3、申請人國籍或公司註冊地點
4、擬註冊商標之圖案
5、商標註冊類別及商品/服務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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