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零申報

香港公司零申報

香港對營商利潤徵稅的準則

根據香港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只向在香港境內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所得的利潤徵稅。只有在香港產生或取得公司利潤,才須予以徵收利得稅。簡而言之,在香港營商,但其利潤是從香港以外的地方獲得,則無須在香港就有關利潤繳稅。

香港公司利得稅

香港本土稅種比較少,主要稅種為利得稅、物業稅、薪俸稅、厘印稅、增股稅、印花稅、遺產稅等,對於五種特殊產品還涉及進口關稅(煙、酒、化妝品、汽車、燃油)。對於在香港成立的公司而言,公司最主要的稅種就是利得稅。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只要在經營時滿足以下條件,就需繳納利得稅。

1.公司經營的業務在香港政府海關、物流公司留下了進出口記錄的利潤所得;
2.在經營業務時,通過銀行帳戶交易,已經留下經營記錄的公司所得;
3.公司與香港客商發生購銷關,其中購買合約或售賣合約其中一項在香港訂立的;
4.在香港成立的公司,聘請了香港雇員;
5.公司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也會當作是在香港經營;
6.公司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的活動;
7.公司委託在香港代銷商品或服務所產生的利潤所得;
8.其它得自或產生於香港的利潤。

香港公司繳納利得稅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一般會在第18個月收到香港稅局發出的利得稅表,零報稅必須在收到稅表後的一個月內辦理。

零報稅的具體操作流程為:公司在收到香港稅局的利得稅表之後,填寫相關資訊,董事確認資訊在稅表上簽署,然後交付報稅費用,到稅局辦理報稅,辦理完畢之後,檔將交回給客戶。

若公司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稅,香港稅局會根據延誤時間的長短,處以金額不等的罰款,最低罰款金額為HK$1200元。

康栢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Conpak CPA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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